110寒假住宿申請公告
一、依據101年7月19日學住字第1010000036號簽辦理,每人每日收費91元(住宿費85元、網路費6元)計28天,收費共計NT$2,548,冷氣空調費另計(以購買儲值卡者可繼續沿用)請洽CL312辦公室住宿輔導員李國基教官開單,再至出納陳玉芝小姐進行繳費;請於111年1月12日前完成繳費,由宿舍輔導員安排住宿寢室。
二、寒假住宿編排為2人1間房,寢室由宿舍輔導員安排告知;入住時間,建軒一館、文苑一館於111年1月22日上午12時起,寒假申請住宿生請於2月18日搬回110學年度第2學期預定住宿之房間。
三、學生寒假期間均不提供交通車,餐飲配合福利部門廠商開放時間,其餘均請自理,學校均不負責。學生寒假期間均不提供交通車,餐飲配合福利部門廠商開放時間,其餘均請自理,學校均不負責。
四、行政單位依平日正常上、下班,寒假全休、春節期間(111年1月28日至2月13日),如遇緊急事件請撥打分機7119(中控室)轉知當日值班人員代為處理。
五、住宿業務洽詢電話:03-9873088分機7006;傳真:03-987306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