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舊生原住民助學金申請受理從5月2日至5月13日截止
一、依據淡江大學原住民工讀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本校之原住民學生。
※已申請生活助學金及清寒助學金者不得申請,經審核重覆申請者,將取消資格。
三、申請日期:111年5月2日至111年5月13日止,逾期不受理。
網址:http://stipend.sis.tku.edu.tw/
(淡江大學首頁→獎助學金/減免→原住民助學金→原住民助學金資訊網)
請先至原住民助學金申請資訊網線上申請 → 再繳交書面資料 (如未繳交書面資料者視同放棄申請)
四、繳交證件:
(一)申請書。
(二)110年度父母及學生本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。
(三)110年度父母及學生本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(財產證明)。
(四)父、母及學生本人新式戶口名簿戶影本或111年4月1日以後父、母及學生本人戶籍謄本正本,均需包括詳細記事。
(五)各項助學金個人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(詳附件)。
(六)相關證照影本。(無則免附)
五、申請地點:蘭陽校園CL312辦公室或淡水校園商管大樓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B423室。
六、工讀時間: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,每月工讀35小時。(工讀時間需配合分配工讀單位上班時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