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停電通知】115年1月2日-1月3日 蘭陽校園高低壓配電定期安全維護檢驗

說明:
一、為維護用電場所安全,並依據經濟部「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」,用電場所電力設備應定期進行高低壓配電設備定期安全維護檢驗。
二、停電日期:115年1月2日(星期五)、1月3日(星期六),共2天
三、停電時間:8:00 ~ 17:00
四、停電範圍:1月2日(五):部分區域停電(第四加壓站、紹謨紀念活動中心、污水處理廠、鴻廬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1月3日(六):校園全區停電,採分區停電方式進行檢驗工作,並視實際情形提前供電。
 
本業務聯絡人:鄔明彰,校內分機:70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