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为维护用电场所安全,并依据经济部「用电场所及专任电气技术人员管理规则」,
用电场所电力设备应定期进行高低压配电设备定期安全维护检验。
二、停电日期:113年1月12日、113年1月14日。
三、停电时间:08:00~17:00。
四、停电范围:
113年1月12日部分区域停电(污水处理场、第四加压站、鸿庐、诏谟)、
113年1月14日校园全区停电,采分区停电方式进行检验工作,并视实际情形提前供电。
五、本业务联络人:李翔竣,校内分机:70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