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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出入管理

淡江大學蘭陽校園人員與車輛出入管理要點

105.08.02 105學年度第1學期蘭陽校園教學暨行政業務聯合工作會報第1次會議修正
105.08.09公布

一、為維護本校蘭陽校園安全及秩序,特訂定淡江大學蘭陽校園人員與車輛出入管理要點(以
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人員進出、活動管制
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應勸導或禁止其入校,已入校者,應糾正或請其離校;蓄意違反
規定者,依學校獎懲辦法送請相關單位處理或送警究辦,情節重大者另進行民事求償。
(一)在校園攜帶或餵食動物、攀折花木、製造髒亂、喧嘩吵鬧者。
(二)未經核准在校園宿舍區及教學區進行下列行為:
1、推銷商品。
2、烤肉、炊食、擅點火燭鞭炮。
3、從事宗教、影藝、採訪新聞、廣告、政治活動。
(三)故意毀損校園器材設施及噴漆塗污牆面、地面、建築物、交通車輛者。
(四)攜帶刀、棍、兇器或危禁物品者。
(五)意圖製造事端,故意滋擾秩序者。或其他不正當行為,足以妨害善良風俗及有礙觀瞻
者。
三、車輛進出、停放管理與管制
(一)教職員工生車輛憑核發之通行證入校,並依規劃之區位停放。
(二)校友及一般遊客之汽車入校,須於大門管制站換臨時停車證,參觀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
午6時,其餘時間不開放;車輛應停放於迎賓階梯旁停車位。
(三)廠商之車輛以換證方式出入校園,卸貨時間以30分鐘為原則,卸貨後應立即駛離。
(四)廠商至宿舍大樓一樓進(補)貨者,車輛應停放於宿舍大樓停車場入口旁臨時卸貨區
或宿舍地下停車場卸貨專用停車位,並使用停車位旁側樓梯;至教學大樓進(補)貨
者,應將車輛停放至教學大樓地下停車場,並使用廚房載貨電梯進(補)貨。
(五)車輛通行證應依規定張貼,如有借用、偽造情形,除沒收外並陳報相關單位議處。
(六)為維校園安寧及安全,遊客機車禁止進入校園;遊客徒步、汽車或騎乘腳踏車入校者,
須於下午6時前離開校區。
(七)校園內騎乘機車均應佩戴安全帽,違反規定者,學生依獎懲辦法規定議處;教職員工
取消通行識別證一年,職工得送職工人事評議委員會議處,教師得送教師評審委員會
參考。
(八)教職員工之汽、機車停放區為宿舍大樓及教學大樓B1停車場,社團指導老師、廠商車
輛及學生機車停放區為教學大樓B1停車場,學生汽車停放於迎賓階梯前停車位;違規
停放車輛均予以開單勸阻,被第2次開單車輛並加以栓鎖。 
(九)校外車輛因公務需要進入校園,須事先提出申請,核准後換證入校,且應依規定位置
停放,違反者除開單勸阻外並加以栓鎖。
(十)每學期違反第三點各項規定,經開單勸阻達五次者,通行證收回,次學年度停發;外
賓或廠商車輛違規遭鎖車達三次者,禁止再進入校園。
(十一)除校車、公務車外,嚴禁在校園內洗車。
(十二)進入校園車輛應減速慢行,時速不得超過二十五公里,進出停車場應遵循號誌管制,
遭告發達三次者,禁止再進入校園。
四、校園道路路口設施管制原則
(一)教學大樓入口柵欄由保全人員管制開放。
(二)教學大樓B1停車場車道入口鐵捲門:平日夜間12時~翌日早上6時關閉,假日不關閉。
(三)戶外體育場大門及側門:平時開啟,夜間11時至翌日早上6時關閉。
(四)2號哨(宜江橋附近)入口:全日不設攔阻物。
(五)3號哨(第3加壓站上方)柵欄:平時開啟,遇特殊狀況時管制開啟或關閉。
(六)後山伸縮門:平時開啟,遇特殊狀況時管制開啟或關閉。
(七)2號哨、3號哨及後山入口處,皆以迎賓階梯哨(配合中控室保全監視)管制遊客進入
校園,除特殊狀況外,教職員工、生不可由此進出校園。
五、本要點經蘭陽校園教學暨行政業務聯合工作會報通過,報請蘭陽校園主任核定後,自公
布日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