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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第2學期加退選後學雜費退費作業補充說明

  • 2020-05-04
說  明:
一、財務處4月23日發文各教學二級單位辦理「108學年度第2學期加退選後學雜費補繳及退費作業」,今針對因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影響之學生補充說明。
二、因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影響之學生安心就學措施,請參考財務處網站http://www.finance.tku.edu.tw/Front/Template/News.aspx?id=zTq4pS6u2k8=&Sn=47
三、加退選後辦理學雜費退費,可採用方式如下:
(一)現金:返校後,至財務處領取退費領款單,再赴出納組領現金。離校或畢業前皆可辦理退費手續。
(二)匯款:可匯入學生個人在台灣郵局或銀行帳戶。請先聯繫系辦將退費領款單轉送出納組,再至出納付款查詢平台(https://finfo.ais.tku.edu.tw/pmt)登錄帳戶資料,俾出納組進行匯款作業。匯至郵局免手續費,匯至銀行則需扣取30元手續費。
(三)如委託他人辦理退費,須先至系辦領取退費領款單,再至出納組領取現金,領款時須檢附下列資料:
1.委託書 (須提及委託他人協助辦理學雜費退費手續及委託人姓名,並由學生本人親簽,轉交委託人辦理)。
2.受委託學生之學生證影本及身分證件影本(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),以及委託人之證件影本(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),委託人並須攜帶正本備查。
四、已寄發通知至受疫情影響學生之個人校級信箱。
五、無法轉發之退費領款單請各系協助於109年6月24日後連同簽收單一併寄回財務處。
六、承辦人:戴品慈 分機:2067。
財務長 陳叡智